关于2011年陕南“一县一产业”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汉中、安康、商洛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省政府第六次陕南循环发展工作座谈会之后,陕南各市、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县一产业”发展,着眼于形成独具特色的产业体系、促进地方财政和农民收入更快增加,使“十二五”陕南城乡居民收入赶上全省平均水平,组织专门力量研究“一县一产业”思路,编制“一县一产业”规划,谋划“一县一产业”项目,工作进展迅速有效,县(区)规划均已通过市级评审。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陕南循环发展若干意见》(陕政发〔2011〕54号),现就今年陕南“一县一产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原则
1、规划引领原则。各市、县(区)申报支持的项目,必须是“一县一产业”规划内的项目。在申报项目的同时,要附报经过市级评审的“一县一产业”规划。坚持在规划的引领和带动下,持续的、有计划的扶持各县(区)“一县一产业”发展,促进形成独具特色、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县域主导产业体系。
2、壮大产业原则。“一县一产业”规划的项目,应该是链条式的、由一个一个项目串联起来的、纵向连接、横向互动的产业链。申报项目应该在规划的产业链条中择优选择投资大、成长性好、带动作用强的龙头项目或优势产业链条中的重要项目,积极培育、发展壮大,促进产业链条的不断延伸、完善和发展。
3、均衡发展原则。“一县一产业”是惠及陕南广大百姓的民生工程,带有政府扶助性质。项目申报和安排要注意均衡性,既要重点支持大项目、带动性强的项目,又要照顾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项目,对能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特色产业项目更要加大扶持力度。
4、公开透明原则。陕南“一县一产业”规划,要在较大范围内公开,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项目申报和安排也要进行公示,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项目申报的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各县(区)《一县一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
2、申报项目的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手续齐全,项目资金基本落实,投资结构合理。
3、申报项目为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建或在建项目,未开工项目、已经竣工项目不得申报。
4、申报企业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项目申报的程序
1、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在“一县一产业”规划中择优选择3-5个投资大、成长性好、带动作用强的龙头项目或优势产业链条中的重要项目,报所在市政府审查。
2、各市政府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名义向陕南循环发展领导小组推荐拟安排的“一县一产业”项目。
3、陕南循环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对“一县一产业”项目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安排对部分项目进行考察,提出项目安排意见,报陕南循环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四、材料申报和审查要求
申报支持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告资质不做要求,但要能分析清楚市场情况、项目的工艺技术水平、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3、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4、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土地证(现占地)或用地预审意见(新征土地),城市建设规划部门意见,环评文件;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单位与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申请专项资金的数额和方式等。
项目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各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规划和产业政策对项目进行审查,向市政府提出推荐意见。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项目筹资情况进行审查,向市政府提出审查意见。市政府综合平衡后向陕南循环发展领导小组提出安排意见。
申报材料一式3份(包括电子版),请于2011年11月25日前上报陕南循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同时抄报省财政厅。
五、项目的支持方式
1、对列入“一县一产业”支持范围的项目,通过贷款贴息、注入资本金和补助等方式给予扶持。
2、对陕南各县(区)编制“一县一产业”规划,给予补助支持。
3、省政府原定给各市的每年500万元前期费和1000万元切块资金,在“一县一产业”专项资金中按年度安排。1000万元切块资金由各市用于支持未列入陕南循环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和“一县一产业”规划、应予培育和支持的中小项目。
联系电话:省发展改革委区域经济处:87291984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87611220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陕南 一县一产业 通知
抄送:汉中、安康、商洛市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15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