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1-00789
发文字号: 陕发改外资〔2011〕226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外资〔2011〕2265号 关于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1-11-29 10:26:00
陕发改外资〔2011〕2265号 关于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11-29

关于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在美国设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秦川北美研发中心的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秦机股份〔2011〕第109号)收悉。经审核,现核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美国设立技术研发中心。
  二、该项目的主要内容是: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扩建秦川美国工业公司(QC American,LLC)现有的厂房和办公用房作为研发中心,扩建面积1320平方米,其中试验生产厂房600平方米,研发办公用房720平方米;购置磨床、数控铣床、数控车床、剃齿机等加工设备以及大容量服务器、计算机及辅助设计软件。秦川美国工业公司是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国密歇根州伊斯兰提市的全资子公司。
  三、该项目总投资400万美元,其中前期费用15万美元,土建工程110万美元,设备购置费150万美元,铺底流动资金125万美元。项目所需资金30%由你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所需外汇申请购汇解决。
  四、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请按照规定办理其它相关手续,认真做好项目前期的有关工作,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我委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境外  项目  核准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省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25日印发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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