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全省优秀改革案例】我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改革稳步推进
来源:体改处 发布时间:2021-10-28

  投资是连接供给与需求的关键变量,对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推动和保证作用,我省当前仍处在创新和投资双轮驱动的发展阶段,省委、省政府对投资作用发挥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高度重视。为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起草并印发了《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对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推动政府投资项目高质量管理的新举措。一是有利于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代建单位具有专业技术人才和丰富的项目建设管理经验,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能够有效地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二是有利于从根本上防止“三超”现象的发生。推行代建制的根本目的是防止项目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单位不直接参与项目管理,代建单位在代建合同的强力约束下,前期实行限额设计,施工过程严格签证管理和控制设计变更,为项目决算不突破概算提供可靠保证。三是有利于遏制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代建制实现了“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分离,项目单位不再直接管理项目,各环节彼此分离又相互制约,限制了权利寻租和暗箱操作,客观上起到遏制腐败的作用。

  《办法》从7章36个方面规范了代建制的实施。一是明确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省直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代建管理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为止。代建单位除履行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管理职责外,可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项目前期咨询、勘察、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专业服务。二是明确省发展改革委为代建管理机构,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履行项目监督职责,省财政厅负责落实省级财政建设资金和开展绩效重点评价,省审计厅负责项目审计监督。同时,划分了代建单位、项目单位主要职责。三是明确项目实施程序。项目建议书批复后,项目单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代建单位并签订代建合同,代建单位完成前期咨询、勘察等工作后,依法开展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供应的招标,并进行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四是明确代建单位基本条件、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履约担保、承担专业服务等事项。省发展改革委建立代建机构库,通过履约评价、信用管理等方式,对代建单位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五是明确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编制、申请、下达和资金拨付流程,规定建设资金支付程序。同时,明确代建费按国家标准计取,其他专业服务费另行支付。六是明确奖励、惩罚与法律责任。对投资超概算、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代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对项目管理成效突出的,可给予代建单位一定奖励资金。七是明确相关配套制度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

  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高质量项目建设决策部署,持续做好相关工作,全面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按照《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要求,完成《办法》的备案工作。二是制定代建制合同管理、招标投标、项目管理、代建单位管理、监管评价等7项配套制度,确保代建管理规范有序。三是完善代建制管理制度汇编,将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代建制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汇集成册,供从业者参阅。四是对《办法》和配套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宣贯和培训,推动代建制规范实施。五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试点项目业务指导,及时总结,为全面推开代建制提供经验。六是不断完善对代建单位的监管评价制度,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切实有效的约束监管机制,切实做好对代建单位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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