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下达一季度市县高质量项目建设成效评价奖励资金4500万元
来源:投资处
发布时间:2022-06-15
按照《陕西省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陕办字〔2022〕15号)有关要求,近期,我委开展了一季度市县高质量项目建设成效评价工作,并经省政府同意下达奖励资金4500万元,专项用于获奖市县项目前期谋划储备推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重大投融资政策落地等有关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市(区)评价前三名为: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县(市、区)评价前三十名依次为:长武县、洋县、宁强县、西乡县、南郑区、汉台区、留坝县、甘泉县、吴堡县、勉县、佛坪县、略阳县、扶风县、城固县、乾县、平利县、凤翔区、旬阳市、礼泉县、紫阳县、渭城区、武功县、澄城县、旬邑县、永寿县、白河县、洛南县、汉阴县、岚皋县、延川县。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安排部署,会同市县及有关部门持续抓好项目建设落地、优化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要素资源保障,将高质量项目储备足、建设好。同时,认真开展好二、三季度成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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