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切实扛起能源大省责任 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省3900万吨煤炭保供任务
来源:运行办 发布时间:2021-10-12

  采暖季能源稳定供应是一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于9月25日对我省下达了四季度向14个省份供应3900万吨发电供热用煤的紧急任务,涉及省外发电供热企业124户,同时明确四季度省内946万吨合同电煤缺口由我省自行解决。9月26日,我委结合省内各地煤炭产量和铁路运力等情况,加班加点将省外3900万吨和省内946万吨煤炭保供任务分解由6个产煤市、3户省属国企、1户市属国企承担,涉及省内保供煤矿201座。10月3日,省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中央领导同志相关批示精神,安排部署能源保供工作,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省级能源保供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省内外煤炭调度保供工作。

  近期,我委按照“先省外后省内”的原则要求,积极与所保供的14个省份进行联系,并协调煤炭供需双方有效沟通,确保“一矿一厂”无缝对接。截至10月10日晚7时,经与省内外供需各方逐一确认,省外3480万吨(不含机动量420万吨)煤炭签约任务全部按时完成,工作进度列晋陕蒙新4个保供省区第一位,省内四季度946万吨煤炭保供合同也已全部签订完成。在10月11日晋陕蒙新4省(区)煤炭保供视频调度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维良副主任专门对我省工作提出表扬。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要求,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心怀“国之大者”,坚持底线思维,扎实做好采暖季能源保供工作。一方面,实时跟踪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铁路等部门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四季度省内外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到位。另一方面,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窗口期,加快煤矿有效产能释放,加速新增煤矿项目申报,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为全国能源电力保供作出陕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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