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相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了重新申报认定。在各市区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设立29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登记机构的综合管理和考评,指导省技术转移中心开展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
二、各市区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好相关政策宣贯和落实,指导本地区登记机构完善工作流程、风险防控等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认定登记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引导,组织本地区技术合同登记方积极申请认定登记,推动技术合同应登尽登;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认定技术合同合规有效。
三、新认定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要认真履责,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要求,对技术合同登记主体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核登记,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和数据安全管理。
四、省技术转移中心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管理混乱、违规登记、统计失实的登记机构,停止其登记工作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存在相关问题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撤销其登记机构资格。
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029-63916821
省技术转移中心029-81292859
附件:1.陕西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名单
2.陕西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图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